1.全面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统一战线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学校建设与发展提供力量支持。
2.健全和落实学校党委与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的各项制度(包括联系通报制度,座谈制度,校领导与统一战线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以及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联系制度,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人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民主党派负责人和代表人士学习制度等)。负责联系学校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组织召开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职能部门情况通报会,组织各类调研活动。
3.协助校党政领导组织政协委员的各项活动,发挥政协委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共商国家和学校大事中的作用。
4.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关心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在学校创建一流大学中的积极作用,凝聚人心、汇集力量,为国家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5.协同学校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和考察工作,对党外人士的实职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支持和协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搞好其自身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7.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政府参事工作;做好司法机关等有关机构特约人员工作。
8.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对高校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9.积极开展海外统战工作,以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台侨联组织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为纽带,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积极为学校“引资引智”做好牵线搭桥工作。
10.做好港、澳、台“三胞”及其眷属的工作,加强同他们的联系,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11.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与宗教政策,掌握基本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12.全面体现服务职能,加强统战工作队伍自身建设。